爱鸟护鸟倡议书
广大市民朋友们:
鸟是人类的朋友,是翱翔蓝天的精灵。鸟和人类一样,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,爱护鸟类、保护鸟类的生存环境,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。爱鸟护鸟、保护鸟类是构建生态美的应有之意。在此,中卫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发出以下倡议:
一、自觉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,牢固树立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光荣,破坏鸟类和野生动物违法的理念,养成爱鸟护鸟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习惯。
二、从我做起,摒弃陋习,拒食鸟类和野生动物,树立健康、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生活风尚。
三、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,不非法猎捕、出售、收购、加工、运输鸟类和野生动物。
四、不伤害、不笼养、不捕杀野生鸟类,并保护其栖息环境,为鸟类的取食、饮水、隐蔽提供便利条件。
五、发现乱捕、滥猎、伤害、贩卖鸟类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,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;发现受伤、病弱、饥饿、受困、迷途的鸟类和野生动物,及时报告林草部门或者公安机关,确保得到及时救护。(公安机关举报电话:0955-110)
市民朋友们,“清除鸟网,密织法网,让鸟儿自由飞翔”,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,积极行动,共同守护鸟类家园,为建设美丽生态中卫贡献一份力量!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禁止使用毒药、爆炸物、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、猎夹、捕鸟网、地枪、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,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、歼灭性围猎、捣毁巢穴、火攻、烟熏、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,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来源:平安中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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